一、申请单位准备以下申请材料提交教育基金会审批,共6套下述材料(一式六份),申请材料包含:
1、 奖助学金资金使用申请表原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处公章)
2、 捐赠协议复印件
3、 发放的奖助学金名单并加盖院系(部处)公章
4、 奖助学金的章程(内含:评选办法)并加盖院系(部处)公章
5、 奖助学金的公示结果并加盖院系(部处)公章
说明:若办理过程有疑问,可以联系教育基金会负责人。
地点:北航东小楼一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负责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82339531转803
二、将教育基金会审批后的材料提交学生处、研究生备案留存。(研究生院备案,需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用章申请表一份)
具体办公地点及负责人如下:
1、 学生处备案地点:北航知行北楼205室 负责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2317135
2、 研究生院备案地点:北航东办公楼106室 负责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2338852
三、将备案后的材料提交财务处继续办理。
地点:北航办公室220五号窗口 负责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2337873
四、财务处办理完成后,将备案后的材料其中一份送回给教育基金会一份留存 并 按照财务处网站模板提交教育基金会电子版学生名单 进行网报。
五、将网报打印出的学生名单提交财务处审核后,送到知行楼一层大厅收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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