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新闻通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0        文章来源:        浏览:


各校友组织和广大校友: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团办事指南》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章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计划于202112月召开(会议安排另行通知),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校友会最高权力机关,每届任期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校友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预计280名左右,理事会理事90名左右。

现启动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会员代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会员,拥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章程》;

3、在工作中践行“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校训,在校友中有较高威信,在当地有较强代表性;

4、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校友活动,按时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二)理事条件

1、理事一般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满足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

2、在各行各业中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并能用实际行动积极推动校友工作,助力校友、校友组织和母校共同发展,为校友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3、能够积极、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校友活动,年龄不超过70岁。

二、推选方式

推选方式包括组织、单位推荐和会员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一)组织、单位推荐

由各地校友组织、校内各学院分会及相关部门、校友会秘书处(校友会办公室)推荐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

1、各校友组织根据会员数量推荐会员代表15名,理事候选人12名,建议为校友组织负责人。

2、校内各学院分会、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推荐12名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1名。

3、校友会秘书处(校友会办公室)推荐包括校领导、各年级校友代表、留学生校友代表及其他为学校和校友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代表。

(二)会员个人自荐

会员个人可以自荐成为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但需向秘书处(校友会办公室)书面提交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广泛联系校友和校友群体的代表性、对母校和校友工作的贡献、未来对于支持母校和校友会发展的计划、设想等。

(三)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确认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名单,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名单。

三、工作要求

请各校友组织和相关会员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充分发动广大校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将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乐意为校友服务、德才兼备的校友推选为会员代表或新一届理事,努力将北航校友会建设成与国内一流大学相匹配的校友会。

请各校友组织认真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会员个人自荐的,请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自荐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自荐表》(附件34),并于1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友总会邮箱xyh@buaa.edu.cn

 

换届工作联系人:李洪军

联系电话:010823382601355298247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会

20211029 

上一条:通告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澳大利亚校友会换届通告

下一条:校友入图书馆须知

电话:010-82338260
邮箱: xyh@buaa.edu.cn
邮编:10019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