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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校友班级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文章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畅通校友与母校联系,完善校友数据库建设,进而了解毕业生发展状况,积极配合学科评估,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校友组织管理办法》(北航党政办字〔202048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友联系加强联络员组织建设,将班级联络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的设置

已经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均按在学时的年级、大班、小班设立年级联络员、大班联络员和小班联络员,具体层级关系详见附件1

二、联络员的条件

(一)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乐于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二)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年级、学生会、校内社团)学生干部或组织过大型活动的优先。

(三)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良好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组织年级、班级同学参与校友活动。

(六)能够熟练使用QQ、微信、校友服务平台等交流工具。

三、联络员的职责

(一)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和交流,收集和汇总校友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建议,定时向学院校友会和校友联络发展处提供相关信息。

(二)负责收集所在年级、班级同学的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通讯录,并以电子版形式向学院校友会反馈。

(三)积极参与校友联络发展处、校友总会和学院校友会、地方校友会组织的活动,积极组织各类校友活动。

(四)组织校友向校友刊物、网站、公众号和校友服务平台投稿。关注校友取得的重要成绩,报道校友的优秀事迹。

(五)关注母校发展,宣传校友网站、公众号及校友服务平台。

(六)积极带领校友加入校友会(基金会)志愿者队伍。

四、联络员的权利

(一)获得联络员聘书。

(二)从校友联络发展处和学院校友会、地方校友会及时了解掌握母校和校友的最新情况,作为校友代表对学校发展建设和校友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优先参加校友联络发展处和学院校友会、地方校友会举办的各种交流、培训及联谊活动,并积极发挥组织联络等作用。

(四)参加学校优秀校友联络员评比,获奖者将受邀参加校友活动,接受奖励。

五、联络员的选聘

(一)请各学院依托学院校友会,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级联络员、大班联络员和小班联络员选聘工作,填写《XX学院联络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请于315日前将汇总表发给校友联络发展处备案。

(二)校友联络发展处分期分批将联络员聘任名单在校友会(基金会)网页、公众号、校友服务平台等公开,方便联络员开展工作和校友加强联系。

特此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联络发展处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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